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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09年01月06日 | | 有 效 期: | 2009年02月05日 |
详细说明 代理加盟要求条件与待遇 一、优质的中东油王——安特公司产品 (一)汽车用润滑油系列产品 (二)摩托车用油系列产品 (三)润滑脂系列产品 (四)工程机械用油系列产品 (五)工业润滑油系列产品 (六)防冻液系列产品 (七)其他相关车辆养护品系列 二、营销体系 (一)占尽先机的"独家经销制"。可根据您的销售网络,设立地区级独家经销制度,既保证了客户丰厚的市场回报,又保障产品占有市场的稳定性、长期性。 (二)强有力的广告宣传。选择强势媒体三位一体的广告投放,让您感受到"AT"的感官冲击,并能很好地与之相融通,我们将按照您每批进货额的3%广告费用支持。或者是为您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纪念品,另外,累计为您预留2%的其他广告投入。 (三)为了增强对AT产品质量的确认,本公司提供相关证明,为售后服务提供前提条件。 (四)点对点人力支持。从第一次进货之日起,我们派驻专职市场人员配合您做区域市场的开发和维 护,现场解决区域市场上的问题。 (五)第一次进货五万元以上,我们将为您提供门头一块广告牌,至于二级市场的客户开发广告费用,我方只提供喷绘布。其余费用由代理商或经销商自己解决。 (六)每年将提供至少一次来宁波或香港进行全新、全方位的营销培训机会。 (七)为新经济的现代物流提供先进的硬件平台(货款到账后保证七日内发货),每次进货五万元以上,公司将免费送货,每次进货三万元以上,公司将负担50%运费,三万以下公司不负担运费。 三、经销加盟要求 您必须具备: (一)有一定的经济实体,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完整组织结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具备现代的市场营销理念和经营观念,具有相当的进取心; (四)具备足够的资金储备,以保证市场运作的资金运转; (五)具有一定的开拓市场营销网络能力。县级代理至少要达年销量30万以上;地市级代理至少要在年完成销量50万以上; (六)经营方式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如跨区销售、倾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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