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口食品代理报关,中文标签设计备案,全套代理
进口食品通关思路梳理:
检查是否有境外生产商注册
检查是否准入
准备清关文件
国外发运
收发货人备案
到港后报关
海关缴税放行(如查验则查验)
检验检验抽检(有概率)出国内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以销售)
进口食品通关大致费用:
换单费
监管库费用(如空运或海运拼箱)
报关报检费
查验费(如发生)
查验服务费(如发生)
整改费(如整改)
出检验检证明服务费
滞箱费(如整箱)
理货费(如整箱)
坏污箱(如整箱)
堆存费(如整箱)
上下车费(如整箱)
其他费用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要求
1. 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2. 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3.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1)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2)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4. 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六点内容:(1)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2)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3)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4)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5)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6)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5. 进口水产品非直接进入国内消费市场(包括用作加工原料、复出口)的可以托盘、集装箱和运输船舱作为独立包装单位标注本条各项信息。不进入流通环节的,只免内标签,不免内包装。
进口食品国外生产商备案注册流程
以下18类食品需要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函;
(二)企业名单与企业注册申请书;
(三)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四)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企业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五)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审查报告。
必要时,海关总署可以要求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卫生和防护体系文件,如企业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以及工艺流程图等。
对18类以外其他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采用程序较简化的“企业自行申请”模式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企业注册申请书;
(二)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三)企业承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四)产品的照片和工艺流程
(五)企业相关信息
注意:注册的HS和CIQ要和后续进口申报的一致,不然会导致退单,目前注册有效期5年。